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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中医院最新通知!职工医保起付标准400,报销比例达90%

来源:本站   作者:骈邑中医   时间:2024-02-19   访问量:1419

一、潍坊市医疗保障局为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特对医保定点中医医疗机构推出以下优惠政策:

01
自2024年1月1日起,参保年度内所有参保人员在临朐县中医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首次起付标准:职工医保为400元,居民医保为480元,比同级医院降低20%(同级医院起付标准:职工医保为500元、居民医保为600元);职工医保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5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无住院起付线。
02
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患者在临朐县中医院住院支付比例比同级医院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90%。(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8%)。
二、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政策调整
01
参保职工在临朐县中医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起付标准为300元(年度内累计计算),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70%,退休人员为75%。在职人员202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500元,退休人员为5500元。
02
异地就医的根据异地报销政策执行。
三、为方便全市职工普通门诊患者就诊报销,临朐县中医院特推出:结算中心24小时提供职工普通门诊报销结算业务(午、夜班请到结算中心7号窗口办理)
医保咨询电话:0536-3096167
                      0536-620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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